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05年6月3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通知,赛格集团与本公司另一法人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有意转让双方各自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目前,赛格集团和振华集团分别持有本公司A股法人股62,462,914股,各占总股本22.06%。
    近日,两大股东正与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洽谈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但尚未签署任何股权转让意向书。
    二、谈判对方情况简介
    根据股东赛格集团提供的资料,武汉中恒是武汉市知名的民营企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主营业务为电视机、显像管、显示器等电器产品的加工、生产及销售。近年来,该公司主营业务扩展为生产液晶模块以及服务于显示行业的保丽龙、注塑件、五金件等相关配套产业。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李中秋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38亿元,其中李中秋持股96.87%,陈隽持股1.60%,饶汉新持股1.53%。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总资产人民币6.73亿元,净资产2.70亿元。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5.21亿元,营业利润3,990万元,净利润2,940万元。
    武汉中恒与赛格集团、振华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了解的情况及时作出披露。同时提示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能否达成意向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书面答复文件;
    2、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料。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