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5月13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5月20日召开,因本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为4人,全部出席;作为关联董事,吴德华董事长出席了本次会议但未参与表决,车文申董事未出席本次会议;2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议案获得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将本公司所属的上步工业区1#厂房及附属建筑物以人民币1,2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周道志先生、赵俊荣先生、何晓明先生就此项关联交易聘请独立财务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的价格分析报告,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进行该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