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2月24日上午
    2.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永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0,069,8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5.08%。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0,580,585股,占公司社会公司股股东表决权股份的34.11%。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0,580,585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44.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069,838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二)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069,838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三)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069,838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四)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6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5,245,139元,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37,444,000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7,444,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78629元,合计-30,365,371元。
    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政策:鉴于公司2006年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资金需要,公司在2006年度结束后,将不分配当年利润和未分配利润。2006年度的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069,838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五)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终止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投资PET、PBT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01年6月30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下属公司'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年产33万吨PET、PBT工程树脂项目的决议",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拟与 "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成立"宁波华联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3万吨PET、PBT工程树脂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冠印染(香港)有限公司"投资1.75亿元人民币,持股25%。
    鉴于目前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剧烈,该项目生产经营条件与原计划有较大差异,为规避投资风险,提议终止该项投资,并授权总经理负责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
    (该投资项目为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已回避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5,038,816 股,占到会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六)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投资1.65亿元人民币在深圳葵涌建设500套数码喷射印花系统的议案。
    2002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在深圳葵涌建设500套数码喷射印花系统"项目不变,但不再设立"深圳中冠新技术有限公司",该项投资由本公司全部承担。
    原拟投入"深圳中冠新技术有限公司"的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转入该项目,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增加投资1.6亿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额1.65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该项工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069,838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