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4月12日下午在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云海山庄召开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董炳根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有:桂丽萍女士、蔡万清先生,应到3人,实到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4年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4年审计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5年利润分配政策》;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046,186元,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886,96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697元和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44,348元后,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53,9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24709元,合计7,078,629元。鉴于公司今后进行投资和设备改造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拟不分配2004年度股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政策:鉴于公司2005年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资金需要,公司在2005年度结束后,也将不分配当年利润和未分配利润。2005年度的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以及《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