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20 日下 午在深圳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在2000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并根据会议议题和 监事职责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开展了广泛的监督工作。有关情况陈 述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200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它相 关法规、规章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的董事、经理在 执行公司职务中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资料,认为公司2000年度的财务状 况良好,财务结构合理,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2000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是真实的,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2000年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 公司上市后最后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公司收购、 出售资产交易价格中没有内幕交易或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公司)之间依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平交易。
    2、公司总经理2000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4、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7、关于公司为“深圳南华”提供担保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