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1日上午在深圳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04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权数85,611,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2%。其中,代表内资股东有2人,代表股权数55,031,022股;代表外资股东有2人、代表股权数30,580,585股。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85,611,607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外资股股东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85,611,607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外资股股东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3、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股数 85,611,607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外资股股东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390,403元,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566,03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6,603元和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78,302元后,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331,1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93,584元,合计6,324,709元。鉴于公司今后进行投资和设备改造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拟不分配2003年度股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04年利润分配政策:鉴于公司2004年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资金需要,公司在2004年度结束后,也将不分配当年利润和未分配利润。2004年度的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同意股数 85,611,607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外资股股东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会议的律师为陈东。该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