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16日下午在深圳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04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权数110,069,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8%。其中,代表内资股东有3人,代表股权数79,489,253股;代表外资股东有2人、代表股权数30,580,585股。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合资设立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筹)。
    同意股数48,924,260 股,占到会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其中,外资股股东同意股数24,466,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股0 股、弃权股数0 股。本议案关联股东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富冠投资有限公司、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同意股数 110,069,838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外资股股东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3、修改公司章程。
    同意股数 110,069,838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外资股股东同意股数30,580,585股,占出席大会的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0股、弃权股数0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会议的律师为陈东。该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