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30日下午在深圳 深纺大厦六楼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14人,代表股权数122507150股, 占公 司总股本的72.42%。会议经深圳市公证处范烈、刘晓平两位公证员现场公平, 各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关于同意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关于批准1996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报告的决议》;
    四、《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人的决议》;
    一致选举董炳根、张应学、邹星炳、石律德、张万裕、忻英杰为第二届董事会 成员。
    一致选举朱金要大、管同科、潘伟朝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原公司董事长田志俊先生因年事已高,决予退休。大会一致选举董炳根先生为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五、《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续聘199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顾问及 法律顾问的决议》。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996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万元。根据本公司章程,按10%提取 法定公益金17.09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09万元;余额136.8万元拨入未 分配利润(留存收益),暂不分配1996年度股息。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