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4月16 日 下午3:00在深圳市布心路三零零八号本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2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肆人,代表股份84,489,259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17.63%,其中:A股股东所持股份为84,270,2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 58%;B股股东所持股份219,057股,占公司总股份0.05%。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84,489,259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其中A股 84,270,202股, 占表决权的100%,B股219,057股,占表决权的1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赞成票84,489,259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其中A股84,270,202股, 占表决权的100%,B股219,057股,占表决权的100%。
    经深圳大地律师事务所王保林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大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监管规定, 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