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公司大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所欠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其持有的ST中华A股法人股65, 098,412股。因拍卖手续不完备,原定于2002年1月29日进行的上述股份的拍卖被法 院暂停。现深圳中院根据委托评估机构的评估,已委托广东旭通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于2002年3月12日拍卖上述股份,拍卖底价为23,435,428.32元。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拍卖结果。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