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定于1995年7月24日 (星期一)下午2:30在布心路一 号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
    4.审议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其他议案。
    二、出席会议资格
    股东资格以1995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3:40于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股东为准。
    1.凡持有本集团3万股以上(含3万股)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㈩席 本次股东大会。
    2.持有3万股以下股份的股东,可委托有出席大会资格的股东出席并投票; 亦 可多人合计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3万股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出席。
    三、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被委托人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出席。
    联系入:陈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5516998—263转30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