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2月1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布心路3008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叶晴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11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26,173,1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2%。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77,067,002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总数的40.92%。
    3、外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49,106,19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总数的16.87%。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关于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6,173,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173,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173,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亮、杨翠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