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13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通知函》一份:深圳市聚隆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与华融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总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三》约定(《补充协议》内容见本公司于2006年9月19日公告),指定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三方代替其继续履行受让方尚未履行的全部权利义务,并承诺将不再指定其他任何第三方。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将承担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责任、义务及成本,并将尽快启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介: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四联隆盛花园S1商场B1085号;
    法定代表人:尚世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介:
    控股股东:陈林生,持股20%;黄银泉,持股16%;纪汉飞:持股20%,张燕芬,持股44%。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与中航路交汇处的新亚洲太古商城;
    法定代表人:张燕芬;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汽车(不含小轿车)的供销;开办管理新亚洲电子商城;
    主营业务:商业、物业经营管理及实业投资;
    电话:(0755)82072288。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