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深圳金鹤标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详见本公司2005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公告),本公司于3月15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5)深罗法执二字第496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本公司于2005年3月18日前履行法定义务。该案对本公司的债务重组工作及生产经营目前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