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8年6月30 日下 午2∶00在深圳市布心路一号本集团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次股东大会。 出席 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0人,代表股份206,539,5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08%, 其 中:A股股东所持股份为111,930,8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35%;B 股股东所持股份 94,608,778股,占公司总股份19.73%。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集团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06,524,7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4 ,8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2.审议并通过了集团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06,523,7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5 ,8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3.审议并通过了集团1997年度财务报表的说明;
    赞成票206,524,7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4 ,8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4.审议并通过了集团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大会一致通过选举范惠明先生、施展熊先生、陈平安先生、卢金钱先生、陈继 荣先生为本集团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205,055,73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28%,反对票 0股、弃权票1 ,483,84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72%。
    5.审议并通过了集团关于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206,524,7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4 ,8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1998年度核数师的议案。
    赞成票206,524,7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4 ,8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1%。大会经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现场公证,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99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