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深圳市布心路300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参加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十人,由董事长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公司2003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香港胡国志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集团2003年度审计工作境内、外会计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起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了法人代表。因此本公司《章程》第三条“公司发起人为:(1)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承友;职务:董事长;法定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修改为“公司发起人为:(1)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奋勃;职务:董事长;法定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议涉及《聘请公司2003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此定于2003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3年12月26日上午9:30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03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其他事项。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03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布心路3008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及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
    2、本公司外地股东可将有关证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03年12月22日-23日。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深圳市布心路三零零八号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8019
    电话:0755-25519767,传真:0755-25516620
    联系人:崔红霞小姐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