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在深圳市布心路300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参加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八人,由董事长黄俊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发起人股东Stephen & Partners Ltd.所持有的19,447,512股非上市外资股已转为上市流通外资股并于2003年1月20日上市流通,因此本《公司章程》的第二十一条原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79,433,003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24,060,354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76,752,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东持有178,620,649股。”现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79,433,003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04,612,842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76,752,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东持有198,068,161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定于2003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召开。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公司第十二次(2002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03年7月31日上午9:30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2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利润657.54万元,本年度不作利润分配,不转赠资本公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其他事项。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03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布心路3008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及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
    2、本公司外地股东可将有关证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0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时-5时)。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深圳市布心路三零零八号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8019
    电话:0755-25519767,25516410
    传真:0755-25516620
    联系人:崔红霞小姐,李育新小姐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次(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