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9月10日下午3:00在本集团总 部(深圳市布心路一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23人,代表股份26,344.548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95%,经大会审议表 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变更董事的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聘请集团1996年度核数师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聘请集团1996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40%,公益金10%,其余结转下年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