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A股法人股65,098,412股,其中62,098,412股已于2002年9月28日(见10月11日的《证券时报》、《大公报》)过户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剩余的3,000,000股也于2002年12月11日办理了过户手续。目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已达到本公司总股份的13.58%。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