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A股法人股65,098,412股,于2002年3月12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拍卖成交价为每股人民币0.36元,总成交金额23,435,428.32元。买受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述股权中,已有62,098,412股已于2002年9月28日办理完过户手续。剩余3,000,000股因处于质押状态尚无法过户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仍由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至此,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已正式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本次股权过户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067,002 17.54%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2 香港卓润科技有限公司 62,003,890 12.94%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
    3 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 26,000,000 5.43%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
    4 STEPHEN & PARTNERS LTD. 19,447,518 4.06%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
    5 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200,000 2.34%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6 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340,000 2.16%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7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6,000,000 1.26%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8 景超投资有限公司 5,001,944 1.05%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
    9 仁俊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 0.84% 境外社会公众股
    10 张莉萍 2,160,740 0.45% 境外社会公众股
    2、本次股权过户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62,098,412 12.95%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2 香港卓润科技有限公司 62,003,890 12.94%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
    3 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 26,000,000 5.43%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
    4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968,590 4.58%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5 STEPHEN & PARTNERS LTD. 19,447,518 4.06%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
    6 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200,000 2.34%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7 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340,000 2.16%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8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6,000,000 1.26%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9 景超投资有限公司 5,001,944 1.05%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
    10 仁俊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 0.84% 境外社会公众股
    三、买受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资所有。法定代表人为杨凯生先生,办公场所位于北京西城区白云路10号。公司成立近三年来,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四、截止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