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9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将“本公司股票A股股价已连续三日达跌幅限制”误为“本公司股票A股股价已连续三日达涨幅限制”,特此更正。同时对广大投资者致以歉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