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集团公司是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非流通国有法人股A股174,949,746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9.06%,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流通B股68,376,683股 (截止2004年7月31日),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36%,合计共持有本公司总股份的40.42%。
    根据华侨城集团公司的通知,2004年8月28日,华侨城集团公司与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华侨城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500万股非流通国有法人股A股,以每股5.53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规,本次转让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生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前三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
    1、华侨城集团公司,持有119,949,746股,占19.92%;
    2、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持有68,376,683股,占11.36%;
    3、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5,000,000股,占9.1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侨城集团公司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直接间接共持有本公司总股份的31.28%。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