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国内部分媒体刊登了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准备整体上市的新闻报道,经与华侨城集团沟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资委在工作会议上也提出:“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尽快使股份制成为中央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华侨城集团作为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之一,与所有中央企业一样,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国资委工作会议精神。
    二、加快体制和机制改革既是形势发展的要求,也是华侨城集团自身发展的需要。华侨城集团将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通过谨慎地引进具有明显优势、体制相对优越的国有、民营及国内外金融资本的战略合作伙伴,对华侨城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
    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华侨城集团将组建成立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四、华侨城集团计划成立股份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整体改制和上市事宜尚未形成报送国家主管机构的正式报告,目前也没有具体方案。新闻媒体所述的关于华侨城集团上半年和下半年整体上市的工作内容只是集团内部的工作设想,一旦此项工作有进展,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