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事局研究决定,兹定于1994年10月8日(星期六)上午10:00时,在深圳特 区华侨城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俱乐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B股法人股东1992年度红股流通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增发行B股的议案;
    3、审议关于房地产项目股权转让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加牡丹江康佳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对董事局授权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凡于1994年9月30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3万股以上者(含3 万股 )均有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到会的股东及持股3 万股以下的股东(经 组合),可以委托代表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出席会议人员登记表决权。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授权委托书于 1994年10月8日上午9:30时前到会议地点报到,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代表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若有不明之处,请于康佳公司股证委员会查询。
    联系电话:(0755)6606987 传真:(0755)6600082
    
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199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