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公司谨定于1994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二时, 在深圳特区华侨城华 厦艺术中心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根据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发[1994] 3 号文件”之规定,本集团公司需修改章程。为使参加大会的股东对章程修改有较宽 裕的时间进行全面了解,请符合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 代码卡,于1994年4月16日──17日到本集团公司股证委员会提前领取章程修改稿 。公司地址:深圳特区华侨城。
    另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本集团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期间停牌。
    
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199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