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2日收到“波托菲诺”天鹅堡D、E栋” 房地产合作领导小组与“锦绣花园三期”房地产合作领导小组决议,根据决议,领导小组已对以上两个房地产投资项目进行结算,本公司2004年度获得以上两个项目收益共计36,128,808.90元,将计入本公司2004年损益。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与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经营“波托菲诺?天鹅堡D、E栋”项目。该项目各期资金投入、本金回收及收益分配的情况见本公司2002年公告(公告编号:2002-010、2002-014)和此后的各定期报告。日前,双方已对该项目进行结算,按照合作协议和深圳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出具的审计报告,该项目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029,490.68元,本公司获得投资收益12,617,694.40元。
    二、本公司与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经营“锦绣花园三期”项目。该项目各期资金投入和本金回收情况见本公司2001年12月29日公告、2002年公告(公告编号: 2002-014)和此后的各定期报告。日前,双方已对该项目进行结算,按照合作协议和深圳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出具的审计报告,该项目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7,555,572.49元,本公司获得投资收益23,511,114.50元。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