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4月15日召开二届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1996年年度报告;
    二、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计人民币8806520.67元,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并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规定,1996年度分配预案为:对1996年度本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按10%的比例计提公积金计人民币880652.07元, 计提公积金后的净 利润连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3267987.89元, 全部提作任意盈余公积 金, 暂不分配。 另外由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 股, 计转增股本人民币 15721342元。此分配方案需经本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通过,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 实施。
    三、关于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变动:
    1.聘任杜勋发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吕有珍女士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
    2.聘任余新友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江明欢先生为本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秦长生先生不再兼任总会计师 职务;
    4.免去吴大生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免去郝智丰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四、召开第六次股东大会
    第六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1997年5月30日下午3时
    2.会议地点:深圳市图书馆报告厅
    3.会议内容:
    (1)审议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董事会成员变更及增补董事的议案。
    4.参加会议办法:
    (1)凡是1997年5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或其委托人均可参加;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5月30日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时参加。
    公司地址:深圳市八卦四路中浩大厦九、十层
    联系电话:(0755)2425340 2262552转
    联系人:曾共青 刘敏
    传真:(0755)2262552-222
    邮政编码:518029
    (3)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