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10月23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为此,本公司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终止上市股票(A、B股)
    股票代码:0015、2015
    股票简称:PT中浩A PT中浩B
    2、终止上市日期:自2001年10月22日起
    3、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圳中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的 内容:
    你公司自1997年起已连续四年亏损,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 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经核查2001年中期实际已亏损。你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出宽限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不给予你公司宽限期。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 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现决定你公司股票自2001年10月22日起终止上市。 请你公司按照规定,作好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4、本公司退市后,经公司与合资格的证券公司协商并准备成熟后, 将为股东 的股份提供合法的转让服务,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抓紧实施中。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