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深圳市赛格集团公司协议转让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有股及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与深圳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于3月30 日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8,704,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0 %。 其中:国有股17,146,220股,法人股1,558,492股) 以壹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 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于3月30 日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2,783,86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13%)以壹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股权转让尚需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有关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之中,本公司董 事会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