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二○○三年一月八日在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辛宇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辛宇、丁富义、罗鸿春、刘崇、李林森、刘青民、周镇和蔡建平,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董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将本公司持有的当纳利公司5%股权,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价格变卖给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见本公司变卖资产偿还欠款的公告。
    二、同意对本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五条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责。
    以上章程条款的修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二○○三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罗鸿春、唐冬元、应启瑞(独立董事)、洪乐平(独立董事)、王妙泉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牟向峰、廖红丽辞去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3、补选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4、审议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二○○三年二月十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请公司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和授权委托书于二○○三年二月十七日8:3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年会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344355,传真:0755-83324057
    联系人:蔡建平先生
    附件1: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雅艳 女,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国际会计系。曾任本公司内部财务结算中心副经理,本公司资金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清收办负责人。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证券账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