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定于1996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 在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二楼 会议厅召开本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下列报告和议案:
    1、1995年度董事会报告;
    2、1995年度监事会报告;
    3、1995年度财务报告;
    4、199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议案;
    5、聘任199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对董事会授权议案;
    8、其他有关事项。
    出席资格
    凡于1996年5月24日(星期五)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代行其权利。
    出席证明
    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码卡及股票存折。受委托 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书及授权人股东代码卡和股票存折。法人股东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应出示股权凭证、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
    会议资料
    自1996年5月29日起,在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一楼备有本 次股东大会资料供股东取阅。
    咨询事宜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宜, 请垂询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道明照先生及蔡建 平先生。
    电话:86-755-3344355
    
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