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获悉,投资管理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根据1997年3月份双方签署的《解除股权交换协议书》,已将平安保险所持有的本公司2340万股恢复至投资管理公司名下。根据《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股权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管理公司与平安保险曾于1993年12月3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投资管理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00万股换购平安保险发行的部分定向法人股,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199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管理司复函平安保险(保险发[1995〗1号文),不同意上述换股协议,因此,投资管理公司与平安保险于1997年3月签订了《解除股权交换协议书》。由于种种原因,上述股份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仍保留在平安保险名下。经历年分红配股后,上述股份变为2340万股。现经投资管理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友好协商,决定将本公司2340万股股份恢复到投资管理公司名下。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40万股。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164,546,553 54.24% 国有股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23,400,000 7.71% 法人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380,532 6.39% 法人股 深圳晶业塑胶有限公司 2,208,772 0.73% 法人股 深圳市银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60,000 0.51% 法人股 泉州市阜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560,000 0.51% 法人股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84,936 0.49% 法人股 深圳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36,000 0.31% 法人股 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80,000 0.26% 法人股 南海东部石油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780,000 0.26% 法人股 合 计 216,636,793 71.41%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和股份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公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4.24%)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