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
    本公司及决策层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物业公司)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情况
    本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于1993年12月30日签订《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股权交换协议书》,以所持有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宝公司)750万股、深物业公司3600万股和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石化公司)1500万股认购平安保险公司发行的定向法人股6775万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199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管理司复函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发[1995]1号文),不同意上述换股协议。因此本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于1997年3月签订了解除股权交换协议书,撤销换股协议,退回各自换得股份。
    由于种种原因,深物业公司等三家上市公司股权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留在平安保险公司名下。经历年分红配股后,上述股份变为深深宝公司990万股、深物业公司5662.8万股和深石化公司2340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5.44%、10.45%和7.71%。现经本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友好协商,决定将上述深深宝公司990万股、深物业公司5662.8万股和深石化公司2340万股恢复至本公司名下。
    二、本公司对深物业公司的持股情况
    1、本公司原不持有深物业公司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深物业公司5662.8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0.45%,是其第二大股东。
    三、本公司情况
    本公司于1987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1987)122号批准成立,本公司住所是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9楼,法定代表人李黑虎,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工商营业执照号为深企法字01424,税务登记号为深地税登字440304192197644号,公司主营企业市属国有资产、财务和产权代表的管理、监督。
    四、本公司持有平安保险公司17.84%的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
    五、在公告之日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深物业公司已上市流通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1987)122号文;
    2、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股权交换协议书》;
    3、 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管理司复函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发[1995]1号文);
    4、 《解除股权交换协议书》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