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截止目前,本公司涉及到以下诉讼事项,总标的折合人民币41243万元及相关利息,其中:
    一、本公司作为债务主体,被债权人提出起诉的事项涉及标的折合人民币20990万元及相关利息。具体如下:
    1、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2800万元及相关利息。法院尚未开庭;
    2、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上述贷款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提供担保。法院尚未开庭;
    3、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偿还原告贷款利息人民币353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上述贷款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提供担保。法院尚未开庭;
    4、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三宗),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5500万元、美元310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上述贷款由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法院尚未开庭;
    5、 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归还原告贷款本金港币400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上述贷款由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法院尚未开庭;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归还原告贷款本金港币630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上述贷款由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法院尚未开庭;
    7、 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和律师费,本公司上述贷款由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法院尚未开庭;
    8、 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1600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上述贷款由深圳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法院尚未开庭;
    9、 比利时联合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归还原告贷款本金美元100万元及相关利息,本公司上述贷款由深圳石化化纤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法院尚未开庭;
    10、 深圳石化丽星丰达塑料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归还所占用的原告资金人民币250万元。法院尚未开庭;
    二、本公司作为其他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被债权人提出起诉负连带清偿责任的事项涉及标的折合人民币20253万元及相关利息。具体如下:
    1、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工业大道支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就深圳石化石油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标的为人民币180万元和相关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院尚未开庭;
    2、 法国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就深圳石化化纤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标的为美元188万元和相关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院尚未开庭;
    3、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就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两宗,标的为人民币3000万元和相关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院尚未开庭;
    4、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就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证担保案(标的为美元450万元、港币385万元和相关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尚未开庭;
    5、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就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标的为美元330万元和相关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尚未开庭;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就深圳石化化纤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标的为人民币2500万元和相关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尚未开庭;
    7、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振华路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就深圳石化化工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案(标的为人民币475万元和相关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尚未开庭;
    8、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就深圳石化金鑫化工电子仪器有限公司信用证垫款担保案(标的为港币3151万元、美元282万元和相关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尚未开庭;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外,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