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诉被告杭州深石化工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连带责任担保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和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总标的为人民币750万元。广东发 展银行杭州分行已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依据(2001)杭经初字第611-1号民事裁定书, 冻结了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共计164,546,5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24%)。
    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