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8月18日公告的中期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中显示 , 截止 2001年6月30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70,118.36万元, 对外提供担保总额折合人民 币为146,577.98 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及对外担保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将对本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巨大的影响。
    一、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的账龄问题。
    其他应收款中,中期报告中披露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为161,290.41 万元(包 括应收关联企业款135,215.78万元,其中:应收控股股东款为130,505.23万元),由 于本公司会计政策中,坏帐准备的计提范围已扣除关联往来,即本公司对应收关联企 业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将应收关联企业款全部在账龄为一年以内列示。 该等应收款项的实际账龄如下:
帐龄 应收关联企业款(万元) 其中:应收控股股东款(万元)一年以内 24,266.58 22,426.73
一至二年 25,313.09 24,450.55
二至三年 48,516.54 46,508.38
三至五年 20,423.37 20,423.37
五年以上 16,696.20 16,696.20
合计 135,215.78 130,505.23
    2、本公司坏账计提政策
    坏账确认标准: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 收回;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 坏账准备计提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并扣除关联往来。
    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对账龄在一年以内的账款余额不提取坏账准备; 对 账龄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5%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两年以上三年 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15%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三年以上五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 取30%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五年以上的账款余额,提取50%的坏账准备; 对于有 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账龄超过三年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则全额提取坏账 准备。
    3、应收关联企业款中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根据本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除本公司于2000 年度对已停止正常经营的关联公 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子公司)深圳石化家电配套有限公司和深圳石化通达包 装有限公司分别计提坏账准备943.93万元和583.48万元外,本公司2001 年中期及以 前年度均未对其他应收关联企业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二、对外提供担保问题。
    截止2001年6月30日, 本公司为其他企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折合人民币 146 ,577.98万元,其中,因被担保单位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逾期担保折合人民币 109 ,357.58万元,具体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万元) 逾期担保金额(万元)(截止2001年6月30日)
外部企业 94,709.00 74,367.10
联营企业 24,403.50 13,860.50
关联企业 24,975.48 18,639.98
控股股东 2,490.00 2,490.00
合计 146,577.98 109,357.58
    本公司近期除为原被担保单位到期的银行借款继续提供担保外(其中:为深圳 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续保折合人民币17,700万元, 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续保折合人民币2682.5万元, 为中国爱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续保人民 币780万元),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已意识到上述问题能否得到及时解决将对本公司今后的经营及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的影响,本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 被担保单位和金融机构协商解 决上述问题,并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对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可能给股东和投资者造成的影响 表示歉意,并将虚心接受深交所及证券监督机构的批评,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上 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