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接到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确认书》。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而取得的本公司股份1645465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24%)已于200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完毕。
    本公司将认真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