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20日在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南玻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集团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了提高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三、审议通过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试行)。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