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4月7日在深圳市北方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另1名董事委托与会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集团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在四川成都地区设立南玻玻璃工业基地的议案》。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在对西南地区玻璃市场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测算,拟在四川省成都地区投资建设高档浮法特种玻璃、工程玻璃及汽车玻璃生产基地,分期建设实施,第一期工程计划总投资人民币3.3亿元。集团拟与(香港)运邦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集团出资8,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香港)运邦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相当于2,75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资金,占注册资本的25%。本集团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由公司部分自筹、部分银行贷款解决,按比例投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