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南玻A发起人法人股87,175,364股,占南玻A总股本的12.88%。2003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所持上述股份全部转让给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每股转让价格确定为2.98元人民币,全部转让价款合计259,782,584.72元人民币。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南玻A的股份。
    此次股份转让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由于有关股份转让的资料尚不齐备,因此此次转让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将在本提示公告后三日内另行刊登。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