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项目概述
    本集团董事会已于2003年4月24日第三届第七次会议一致同意批准本集团全资企业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投资2.4亿元人民币与成功香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广州建设特种玻璃生产线。在2003年4月26日的公告中,未能将相关投资主体与方式表述清楚,在此予以说明。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投资主体改由本集团与成功香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已于2003年5月30日在深圳签定。公司坐落于广州市黄埔区南岗片,本集团出资9000万元占75%的股权,成功香港公司出资相当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占25%股权,合营双方均以现金认缴出资。
    鉴于市场形势的变化及本集团发展战略的需要,2003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同意,对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扩大投资规模,建设U型特种玻璃生产线,计划总投资达到7.3亿元人民币。本集团按比例追加投资3.075亿元人民币,仍持有75%股权,外方亦将按比例追加投资,双方投资均以现金形式出资。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双方再行签定有关协议,同时授权管理层在批准投资金额内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合作方介绍
    成功香港有限公司占本项目25%股权,该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弥敦道229号 周生生大厦1103室,代表人:陈秀琼女士,与本集团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是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方)和成功香港有限公司(外方)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本集团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成功香港有限公司出资相当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占注册资本的25%,合营双方均以现金认缴出资。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范围是:开发、生产各种特种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透明玻璃、着色玻璃、环保玻璃、安全玻璃、汽车玻璃、ITO玻璃、PDP玻璃等,销售本公司产品,开展有关优质特种玻璃技术的信息咨询服务。
    南玻集团瞄准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全面渗透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新趋势,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电玻璃生产技术,抓住国内外数字化信息产品大发展的市场机遇,在广州建设U型特种玻璃生产线,该类光电玻璃产品,市场容量大、前景广阔、产品竞争力强。
    该项目的建设具有优良的建设条件和外部环境,采用的技术和生产工艺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生产技术风险
    南玻集团已成功建设营运两条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浮法玻璃生产线,有较强的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实现项目技术目标是完全有保证的。虽然该特种玻璃生产技术在一定时期内出现换代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但其仍存在一定的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
    2、管理风险
    南玻集团的发展之路与今天的营运业绩证明了它的管理模式是成功的,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有效性突显,它为广州项目的运作提供了基本的体系基础与保障。但是,由于经营管理规模的急剧扩大,跨区域的管理,在人力资源保障和管理模式的移植上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3、市场风险
    玻璃产品有地销优势,在广东及其周边地区这一特定的地域条件下和南玻现有玻璃品牌的基础上,实现100%产销率应能够做到。在该项目产品大量上市后的前半年,价格可能存在下跌风险,但幅度不会超过预期价格的10%,随后会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
    4、财务风险
    目前,人民币、外币的贷款利率均处在较低水平,在未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利率水平有可能上调,这将导致建设成本或运营成本的增加。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