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5月27日上午9:00 在蛇口影剧院召开本集团第五次 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事项:
    1、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总结和1995年度工作计划
    2、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199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4、199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5、关于聘任1995年度注册会计师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7、关于变更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持有本集团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集团股东大会, 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请于1995年5月27日上午9:00前持股东代码卡、 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股票 存折到会议地点办理出席会议手续。
    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会议地点:蛇口影剧院
    3、联系地址: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工业六路南玻大厦四楼金融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55-6695970
    5、传真电话:0755-6692755
    6、邮政编码:518067
    
承董事会命    秘书:刘振宇谨启
    199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