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派息方案经2003年5月9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02年年末总股本676,975,4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息1.50元人民币(含税)。社会公众股(A股)中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和高管股扣税后实际可取得现金股息为每10股1.2元人民币;法人股东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不扣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公司本次派息的A股股权登记日和B股的最后交易日均为:2003年6月17日,除息日为:6月18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1、A股已托管社会公众股的现金股息将于2003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分别划入其资金账户;未托管社会公众股的现金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2、B股股东红利于2003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划入其资金帐户,B股股东可于2003年6月23日到其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现金。B股现金股息将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3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为折算汇率(1港元=1.0609元人民币)折为港币支付。若B股股东于2003年6月20日办理转托管的,其红利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3、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请股东向本公司寄送以下资料:
    ①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②加盖登记工商局图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持股证明;
    ④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
    ⑤开户行及账号。
    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份结构不变。
    六、咨询机构: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 26860679/26860666
    传 真:(0755)26692755
    地址: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资产证券部
    联系人:李小姐、王先生
    邮政编码:518067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