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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9日在深圳蛇口南玻科技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数251,370,860股,占公司总股本37.13%。其中内资股股东(包括代理人)5 名,所持股份为251,370,86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包括代理人)0名,持有0股,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本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形式通过了以下报告和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51,370,860股,占与会股份的100%,其全部为内资股份;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51,370,860股,占与会股份的100%,其全部为内资股份;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股数251,370,860股,占与会股份的100%,其全部为内资股份;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本集团净利润数163,311,160元,股东大会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16,331,116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 8,165,5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517,06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6,331,546元。以2002年末总股本676,975,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现金股利101,546,312.40元,剩余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股数251,370,860股,占与会股份的100%,其全部为内资股份;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集团董事孙承铭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周道志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股东大会选举张建军先生担任本集团独立董事,选举周道志先生担任本集团董事。董事简历请见2003年4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
    同意股数251,370,860股,占与会股份的100%,其全部为内资股份;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定向本集团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整(含税)。
    同意股数251,370,860股,占与会股份的100%,其全部为内资股份;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了《聘请2003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股东大会决定聘请广东天浩律师事务所洪国安律师为本集团2003年度法律顾问。
    同意股数251,370,860股,占与会股份的100%,其全部为内资股份;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八、审议通过了《聘请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决定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集团2003年度A、B股审计机构。
    同意股数251,370,860股,占与会股份的100%,其全部为内资股份;反对的股份0股;弃权的股份0股。
    本次会议经广东天浩律师事务所洪国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