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派息方 案已经2002年5月31日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本次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 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1年度分配方案为:按照2001年年末本公司总股本676,975,416股, 每10股派现金股息1.3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本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 个人股 东实际可取得现金股息为每10股1.04元人民币;本公司法人股东和境内上市外资股 (B股)股东实际可取得现金股息为每10股1.30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公司本次派息的A股股权登记日和B股的最后交易日均为:2002年6月28 日, 除息日为:7月1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A股:(1)法人股和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现金股息将由本公司直接划拨, 请向本公司专递以下资料:1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2加盖登记工商局图章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3持股证明;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股息将于2002年7月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3)公众未托管股息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柜台领取。
    B股:股息可于2002年7月4日到其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现金。B股 现金股息将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2年6月3日)的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每一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为折算汇率(1港元=1.0604元人民币)折为港 币支付。
    7月3日办理了转托管的本公司B股股东,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份结构不变。
    六、咨询机构: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部。
    咨询电话:(0755)6695970 传真:(0755)6692755
    地址: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证券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张先生、姚小姐 邮政编码:518067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