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于1994年11月20日下午3∶00时在深圳蛇口工业区南玻科技大厦科技情报中心报告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是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按有关法规通过下列议案:
    1、董事总经理曾南先生关于发行B股可转换债券筹资兴建超薄浮法玻璃厂的报告
    2、关于发行B股可转换债券筹资兴建超薄浮法玻璃厂的议案
    3、关于对总经理授权的议案
    集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曾南先生代表集团签署发行B股可转换债券的有关文件
    4、关于变更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四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在境外发行B股可转换债券的决议
    上述议案待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