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2元人民币 (含税) 的分配方案。2001年6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 上刊登《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派息公告》,确定股权登 记日为6月25日,6月26日为除息日。到目前为止,本公司B 股股东的股息已全部分 派完毕。由于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划A股流通股股息时,对所有持有流通股的股东, 不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只代划股息的80%,所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应分 股息的另外20%无法划出(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个人股东股息的20 %已由本公司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 请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法人股东速与本 公司联系,尽快领取股息余下的20%部分。另外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A 股募集法 人股股东未领取股息。为了保证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再次提示股东注意分红派息公 告并速与本公司联系。股东领取红利时应提交如下资料:(1) 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 件;(2)加盖登记工商局图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持股证明;(4) 法定代表 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公司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 都需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联系机构: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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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