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度派息方 案已经2001年5月12日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本次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 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0年度分配方案为:按照2000年年末本公司总股本676,975,416股,每 10股派现金股息1.2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A股) 个人股股 东实际可取得现金股息为每10股0.96元人民币;而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和境内上市外 资股(B股)股东实际可取得现金股息为每10股1.20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公司本次派息的A股股权登记日和B股的最后交易日均为:2001年6月25日,除 息日为:6月26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1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A股:( 1)法人股和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现金股息将由本公司直接划拨, 请向本公司专递以下资料:1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2加盖登记工商局图章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3持股证明;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联系电话。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股息将于2001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 资金帐户。
    B股:股息可于2001年6月29日到其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现金。发 起人法人股的现金股息将由本公司直接划拨。B 股现金股息将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0年5月14日) 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一港币兑人民 币中间价为折算汇率(1港元=1.0610元人民币)折为港币支付。
    凡于2000年6月26日办理了转托管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6月28 日办理了转托管 的本公司B股股东,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公司股票于2000年6月26日开始以除息价交易。
    六、咨询机构: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部。
    咨询电话:(0755)6695970
    传真:(0755)6692755
    地址: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证券资产管理部
    邮政编码:518067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