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12月20日在深圳 蛇口南玻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专题审议并一致同意本公司与 香港华龙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华龙公司”)签订《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书》,受让华龙公司持有的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下称“伟光公司”) 30%股权。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伟光公司简介:
    伟光公司是于1987年1月2日在深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资 本800万美元,本公司和华龙公司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镀膜玻 璃系列产品。截止2000年10月31日,伟光公司的总资产为176,467,832元人民币; 净 资产为95,016,620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341,762元。
    二、协议签订情况:
    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资公司深圳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南星公司”)与 华龙公司于2000年12月20日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分别受让华龙公司持有的伟光公司 20%和10%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持有伟光公司100%股权。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以伟光公司2000年10月31日净资产的30%即28,504,800 元为作价基 础,扣除相关费用,受让相应股份价格为14,980,000元。
    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公证机关公证、深圳市外资局批准后生效。
    四、资金来源:收购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受让伟光公司股权经本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公司与华龙公司无关联关系。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