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168,684,59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5月23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非流通股东承诺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①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法定义务,自股改实施完成日2006年5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其所持股份没有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份比例也没有超过我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3、垫付对价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前三大非流通股股东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和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永嘉县新联合贸易经营部、上海吉奥隆针织品有限公司、上海书香茶坊有限公司、上海渝华电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昌恒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利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科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哈尔滨太昊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文华印刷厂10家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代垫了对价。截至公告日,上述十家股东均未向垫付方支付所垫付的对价,其所持有的股份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未被列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名单。
    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各自按比例独立承担了支付对价的义务。
    三、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也没有为任何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四、公司总股本自锁定期起至公告日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168,684,59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5日。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表: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 持有限售股 售的股份数量 序号 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限售的股份 份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 数量(股) 数的比例(%) 1 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13,256,408 50,773,156 5.0000% 2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12,324,822 50,773,156 5.0000% 3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105,763,353 50,773,156 5.0000% 4 深圳市裕泉投资有限公司 4,604,735 4,604,735 0.4535% 5 深圳市原乡商业顾问有限公司 2,468,484 2,468,484 0.2431%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0,856 1,900,856 0.1872%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89,858 1,889,858 0.1861% 8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950,428 950,428 0.0936% 9 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56,223 756,223 0.0745% 10 渤海石油销售公司(天津) 655,249 655,249 0.0645% 11 深圳市百惠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515,694 515,694 0.0508% 12 浙江煜元投资有限公司 515,694 515,694 0.0508% 13 上海云开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57,847 257,847 0.0254% 14 上海强帆工贸有限公司 257,847 257,847 0.0254% 15 深圳市淳创设计有限公司 257,847 257,847 0.0254% 16 沈阳市运通文具经销部 193,385 193,385 0.0190% 17 上海俊夏礼品商店 180,493 180493 0.0178% 18 上海万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8,924 128,924 0.0127% 19 上海事杰商贸有限公司 128,924 128,924 0.0127% 20 上海高声工贸有限公司 128,924 128,924 0.0127% 沈阳市盛源伟业物资经销有限责 21 103,139 103,139 0.0102% 任公司* 22 杭州春天贸易有限公司 64,462 64,462 0.0063% 23 上海嘉舟贸易有限公司 64,462 64,462 0.0063% 24 上海同升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64,462 64,462 0.0063% 25 上海昱盛化妆品有限公司 64,462 64,462 0.0063% 26 上海丹雅仑服饰有限公司 64,462 64,462 0.0063% 27 上海云霞礼品经营部 38,677 38,677 0.0038% 28 上海灵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5,785 25,785 0.0025% 29 上海惠桥建筑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25,785 25,785 0.0025% 30 海门市恒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5,785 25,785 0.0025% 31 上海骏夏百货商店 25,785 25,785 0.0025% 32 哈尔滨市潇昕咨询有限公司 6,446 6,446 0.0006% 合 计 347,709,707 168,684,592 16.6116%
    *注:“沈阳市盛源伟业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沈阳市盛源伟业物资经销处”。
    六、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49,206,968 34.39% -168,684,592 180,522,376 17.78%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112,837,024 11.11% -50,773,156 62,063,868 6.11% 3、其他内资持股 17,350,183 1.71% -16,365,124 985,059 0.10% 其中:境内法人股份 17,212,624 1.70% -16,365,124 847,500 0.09%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7,559 0.01% 0 137,559 0.01% 4、外资持股 219,019,761 21.57% -101,546,312 117,473,449 11.5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219,019,761 21.57% -101,546,312 117,473,449 11.57%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66,256,156 65.61% 168,684,592 834,940,748 82.22% 1、人民币普通股 217,677,337 21.44% 168,684,592 386,361,929 38.0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448,578,819 44.17% 0 448,578,819 44.17%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1,015,463,124 100% 0 1,015,463,124 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的结论性核查意见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南玻A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或正在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南玻A部分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该等股东完全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